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入选。

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管辖4个乡镇、17个行政村的民商事案件。近年来,法庭根植红色热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建成富平县人民法院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聚力打造“怀德巡回法庭”特色品牌,深耕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普法宣传讲座等载体,紧扣巡回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扎实推进普法宣讲定期化、巡回审判便民化、纠纷调处日常化、指导调解常态化,以红色司法赋能基层善治,用心绘就和美乡村法治新图景。
淡村人民法庭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法庭建设经验《红色铸魂促治理 司法为民践初心》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