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妇联《关于2026年开展寻找“美丽庭院”活动的通知》(辽妇通〔2026〕21号)要求,经基层层层推荐,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将以下6个庭院作为省级“美丽庭院”推荐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1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7月11日17时前以电话、亲访、邮件方式向丹东市妇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亲访、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丹东市妇联
丹东市妇女联合会丹东市民政局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7日

来源:市妇联妇女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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