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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泉州网站信息:因泉州市阳光城市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厂区【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智造大道1号】涉嫌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泉州市阳光城市食品有限公司处128.3361万元的罚款。

此外,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星达鞋服材料有限公司,4、5,均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于2021年3月投入使用至今,被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0.9万罚款!

泉州联成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厂区(晋江市安海镇兴安路1017号)涉嫌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24.6257万元的罚款。
来源:信用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