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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科研突破,如何跨越“死亡之谷”变成量产产品?科教大省江苏给出答案!2026年1月1日,《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明确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省级立法,它用硬核制度,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注入强劲动能。
此前,江苏虽科教资源雄厚,但科技成果转化仍面临权属模糊、收益固化、中试缺失等痛点,科研人员“不敢转、不会转、不愿转”的困境亟待破解。此次修订的《条例》,直击堵点,构建起“权益明晰、保障有力”的制度框架,走出了独具特色的“江苏模式”。
最亮眼的突破,是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条例》明确,将权属清晰、前景明朗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直接赋予科研人员,同时设立赋权负面清单,守住国家利益底线。更贴心的是,赋权双方需书面约定收益分配、转化时限等细节,给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为破解转化难题,《条例》打出组合拳:降低转化风险,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整体考核,设定合理风险容忍度;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建立需求导向、先使用后付费机制,让企业主导成果转化;完善金融支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为转化保驾护航。
收益分配上,《条例》彻底打破“大锅饭”:科研成果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科研人员可提取不低于70%的净收入或股份作为奖励,现金奖励还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
这部立法的实施,不仅能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能,更能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推动更多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如今,江苏已构建起“政策护航—平台搭桥—人才赋能—产业承接”的全链条生态,随着《条例》落地,必将进一步打通转化堵点,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让科教优势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