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广州交警通报,2026年1月13日14时47分,荔湾区崇文四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即时配送骑手在事故中当场身亡。经认定,骑手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交管部门在随后的事故深度调查中发现,该配送团队多名骑手均存在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多宗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况。

经调查,涉事配送站点负责人莫某某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其行为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公安机关依法对莫某某予以刑事拘留。交管部门透露,这是广州首例即时配送站点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案例。
来源 | 广州日报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