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梁立君 孙嘉露)饲养宠物本是公民自由,但如果将饲养宠物产生的食物残渣、羽毛、粪便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导致楼下邻居家中下水管道堵塞、跑水,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让我们来看北京二中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
小李与小王是同单元邻居,小王居住在十九楼,并在屋内饲养了六十多只鸽子;小李居住在二楼。某日,小李家中马桶严重堵塞,下水道大量反水,污水溢出后流进了客厅和卧室,屋内家具、地板被水浸泡受损。物业工作人员到场使用疏通设备进行清通,从管道内清理出大量鸽粮、羽毛和鸽子粪便。小李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下水管道堵塞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小王居住在楼上并在房间内大量饲养鸽子,小李居住在其楼下,因下水管道内有大量鸽子食物残渣、羽毛和鸽子粪便,导致小李家中厕所马桶下水管道严重堵塞而跑水。经询问,该单元内仅有小王一家饲养鸽子,由此可以推定造成小李家马桶堵塞反水的原因是小王向下水管道内倾倒养鸽垃圾。小王应对小李因管道堵塞反水而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基于小李与小王所住单元上下楼管道连通的实际,综合考虑财物受损情况,酌定小王赔偿小李经济损失3000元。
法官表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公民有发展个人生活爱好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破坏公共设施为前提。居民楼下水管道属于整栋楼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为个人方便,随意倾倒易导致管道堵塞的污物,本质上是将个人生活成本转嫁给邻居,既破坏了社区公共秩序,也违背了文明市民的基本行为准则。
本案中,小王饲养鸽子虽属个人自由,但其将养鸽垃圾倾倒入下水管道,导致楼下小李家中马桶堵塞、财物受损,小王的行为已超出公民行使权利的合理边界,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 杨海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