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江苏贝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贝尔家居”)位列其中。
证监会向贝尔家居提出九大类补充说明事项,涵盖股东穿透、新增股东定价、股权激励、特殊股东权利、外资准入、运营实体与经营模式、境外子公司合规、全流通股份权利瑕疵及募投项目境外投资审批,是本批补料企业中问询项数较多的一家,反映出监管对家居出口类企业境外上市的多维度核查力度。
此次补料涉及的事项范围较广,既有股权合规类的常规问题,也有针对家居行业特点的外资准入、房地产经纪、境外子公司及募投境外投资等专项追问,问题颗粒度较细,补料工作量相对较大,可能对公司备案节奏产生一定影响。
具体来看,证监会九大问询可拆解为四个层面:
第一是股东穿透与股权定价,包括持股5%以下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应合并计算并穿透核查,以及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类问题在近期补料中较为普遍,监管重点在于防范隐形代持和突击入股。
第二是股权激励与特殊股东权利,一方面要求说明股权激励人员构成、与董监高及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入股价格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合规性;另一方面要求披露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内容、终止条款具体情况及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有无纠纷,以及是否构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第三是行业合规与业务核查,这是贝尔家居补料的特色部分。证监会重点关注两个方向:一是外资准入及业务范围,要求结合负面清单说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是否涉及外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要求,并特别追问经营范围中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的实际开展情况;二是运营实体与经营模式,要求列表说明各境内运营实体的主营业务与分工,以及以通俗易懂语言说明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这一追问在其他企业中较为少见,反映监管对公司业务架构清晰度的关注。
第四是跨境合规与募投资金,包括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募集资金用于品牌推广及全球营销中心建设的具体项目情况、所在国别地区、是否涉及境外投资及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履行情况——若相关程序尚在办理中,需出具募集资金全部调回境内的承诺。
资料显示,贝尔家居是一家专注于PVC地板、SPC地板及强化地板的家居制造出口企业,2026年5月首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为星展集团。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按2025年北美PVC地板产品销量计,公司在中国PVC地板提供商中排名第一;按2025年亚洲对北美及欧洲的出口量计,在中国SPC地板提供商中排名第一;按2025年出口量计,在中国强化地板提供商中亦排名第一。
贝尔家居的产品全球覆盖面极广,销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各国等128个国家及地区,核心市场为北美和欧洲。此外,公司具备较强的客户黏性及持续性业务来源,在业绩记录期,其50大客户在各年度均贡献超过65%的收入,该等客户的留存率超过94%。
财务方面,2023至2025年公司收入分别为22.98亿元(人民币,下同)、23.56亿元及25.3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4.9%;同期毛利率分别为24.3%、24.7%及25.4%,年内利润分别为1.97亿元、2.24亿元及2.39亿元,净利率与经调整利润率均为8.6%、9.5%及9.5%,2025年净资产回报率达26.8%。
贝尔家居实际控制人为张小玲、张国红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约91.4%的投票权,股权高度集中。张小玲、张国红为兄妹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冲刺港股IPO之前,贝尔家居进行了“突击分红”,2024年及2025年均派息3000万元。绝大部分的分红都流入了兄妹二人的口袋。
整体来看,贝尔家居此次补料项数多、覆盖广,但核心逻辑清晰:围绕“股权清晰、合规到位、资金可溯”三条主线,对一家实控人持股高度集中的出口制造企业进行全面合规体检。其中外资准入与房地产经纪业务追问、境外募投审批要求,是本批补料中相对个性化的问题,补料答复的充分程度将决定备案周期。
对于一家净利率稳定在9%以上、海外市场排名领先的地板出口企业而言,备案更多是合规层面的流程性工作;真正的市场考验,在于港股投资者如何看待地产链后周期与海外需求波动下的增长可持续性。
作者|遥远
编辑|Danna